9CaKrnKmYi7 chamber.huanqiu.comarticle《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e3pu1oj7h/e3pu2gt93 8月25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宁波市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推动良好营商环境构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全面建立由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三项长效机制、一批亲清家园构成的“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到2025年底,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成为党政机关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则,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亲企助企、担当作为、廉洁从政,企业与企业家诚信守廉、依法经营、创业创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形成。《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健全政商联系沟通机制、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建立评价监督机制、建设亲清家园、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等六个方面具体任务以及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引导等三方面的保障措施。 2018年3月,浙江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把宁波作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试点,按照“制定标准、培育标本、树立标杆”的要求,宁波积极探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创新路径,试点一年多来,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决定》,从解决新时代政商交往“亲的程度、清的尺度”问题入手,突出抓住“政”,重点落实“亲”,始终紧盯“清”,全面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建设,并在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四个层面开展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宁波市积极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新试点的做法,被中央统战部列入2018年度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十佳实践创新案例。 1569204240000责编:王妍人民政协报156920424000012[]
8月25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宁波市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推动良好营商环境构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全面建立由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三项长效机制、一批亲清家园构成的“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到2025年底,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成为党政机关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则,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亲企助企、担当作为、廉洁从政,企业与企业家诚信守廉、依法经营、创业创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形成。《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健全政商联系沟通机制、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建立评价监督机制、建设亲清家园、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等六个方面具体任务以及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引导等三方面的保障措施。 2018年3月,浙江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把宁波作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试点,按照“制定标准、培育标本、树立标杆”的要求,宁波积极探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创新路径,试点一年多来,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决定》,从解决新时代政商交往“亲的程度、清的尺度”问题入手,突出抓住“政”,重点落实“亲”,始终紧盯“清”,全面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建设,并在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四个层面开展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宁波市积极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新试点的做法,被中央统战部列入2018年度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十佳实践创新案例。